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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12.4" 国家宪法日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12-01】 来源:宣传部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以及省司法厅关于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通知的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推进宪法学习,现就2017年国家宪法日活动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二、时间安排

2017年11月至12月。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加大全民普法力度,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全面依法治国。

四、活动安排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组织开展“宪法教育活动日(周)”活动。附属学校要组织中小学集中开展升国旗仪式和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收听收看教育部组织的宪法日活动。可登陆全国普法网(网址: https://www.qspfw.edu.cn) 收看教育部关于宪法宣传日的相关活动。

五、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织广大师生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引导师生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使法治真正成为根植于公民内心的信仰。

(三)深入开展法律进班级、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等活动。结合中宣部等部门开展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四进社区”活动要求,开展宪法法律宣传。

(四)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利用校园各类媒体,综合使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充分利用网络与新媒体开展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围绕主题,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围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创新形式,突出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突出党内法规宣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注意收集、汇总、整理、上报相关活动文字、图片、音像、信息材料,注重自我宣传,并及时报送活动情况小结。活动情况及影像资料于12月15日前报党委宣传部,邮箱地址:415781566@qq,com。

联系人:路飞飞,联系电话: 3922029。

党委宣传部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