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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院(部、处)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民法典的通知

【日期:2020-06-09】 来源:宣传部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近日,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深刻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更好推动民法典实施,按照省委和校党委安排部署,决定在全校校院(部、处)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通过专题学习,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校院(部、处)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可以开展集体讨论、辅导报告、专题调研等形式的学习, 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切实推动民法典的实施。

同时,学校各级领导干部通过带头学法用法,要切实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师生权益的能力和水平;要以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在全校掀起学习热潮,形成尊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要将“法治”作为学校管理的核心理念,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校能力,全面加强法治校园建设。

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民法典的情况,于6月22日前将纸质稿和电子稿提交至党委宣传部,电子稿请发至邮箱:dwxcb@nuc.edu.cn。

联系人:路飞飞,电话:3922029。

党委宣传部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