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法制教育 >> 正文

关于做好2018年“12.4" 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8-11-23】 来源:宣传部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以及省普法办关于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推进宪法学习,现就2018年国家宪法日活动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2日至12月8日。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两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决策部署,加大领导干部、教职工和青少年普法力度,通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推动宪法贯彻实施为引领,广泛宣传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教育的新成就,深入宣传新修订的党章和党内法规,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行政法、税法、环保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树牢宪法法律意识,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安排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教育活动日(周)”活动。附属学校要组织中小学集中开展升旗仪式、宪法晨读、唱响《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主题班会等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收听收看教育部组织的宪法日活动。可登陆全国普法网(网址: https://www.qspfw.edu.cn) 收看教育部关于宪法宣传日的相关活动。

五、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织广大师生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引导师生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使法治真正成为根植于公民内心的信仰。

(三)深入开展法律进班级、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等活动,广泛开展宪法法律宣传。

(四)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利用校园各类媒体,综合使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充分利用网络与新媒体开展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围绕主题,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围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突出重点,创新形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注意收集、汇总、整理、上报相关活动文字、图片、音像、信息材料,注重自我宣传,并及时报送活动情况小结。活动情况及影像资料于12月10日前报党委宣传部,邮箱地址:dwxcb@nuc.edu.cn。

联系人:路飞飞,联系电话: 3922029。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