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校党委将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联组共学”开展情况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年度考核,请各二级党组织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联组共学”。各二级党组织开展“联组共学”,要提前5个工作日向党委宣传部报告。“联组共学”开展后一周内,要将相关情况报告(包括联组学习单位、学习时间、学习地点、学习主题、学习形式、参加人员、学习成果等方面内容)报送党委宣传部。
邮箱:dwxcb@nuc.edu.cn。
党委宣传部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