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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日期:2021-09-17】 来源:宣传部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1号)等精神,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青少年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1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晋教法[2021]7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2月中旬。

二、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附属学校中小学生)和广大教师。

三、活动内容

(—)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

1、开展“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活动时间节点:9月-12月中旬,

责任单位: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各学院。(活动详情见附件,由学生工作部具体组织实施)

2、征集“宪法主题演讲稿”、绘制“宪法主题画”、拍摄“我与宪

法”微视频、传唱宪法主题歌曲等活动,提交作品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责任单位:校团委、各学院、附属学校。(由校团委具体组织实施)

本次主题系列活动由山西省教育厅主办,《作文周刊》报社、《山西教育》杂志社承办。

(二)举办“学宪法讲宪法”山西赛区比赛

1、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各学院、附属学校可根据实际,结合党史知识、诚实守信、规则意识、劳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自行开展宪法法治知识竞赛。

责任单位:各学院

学校将遴选出优秀选手1名,参加10月举行的省级决赛。省级决赛方案将另行通知。

责任单位: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各学院、附属学校可在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

责任单位:各学院

学校将遴选出优秀选手1名,参加10月举行的省级决赛。省级决赛方案将另行通知。

责任单位: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学校将于2021年9月23日前报送参加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山西赛区选手信息表。请人文学院及时提交报表,具体组织实施参加比赛。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山西赛区比赛届时将通过山西教育学习平台同步直播,关注“学宪法讲宪法”微信公众号或扫描二维码,即可在线观看。

(三) 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宣传周活动,教育部将继续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教育部领导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并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与师生共同诵读。届时,我省设立分会场,学校将积极组织参与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宪法活动周和国家宪法日的活动方案将另行通知。

(责任单位:宣传部、校团委、各学院、附属学校)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做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将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引向深入。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引导广大师生深入学习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主要精神和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精心组织。充分发挥校园法治教育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统筹安排、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开展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坚持以学为主、学赛结合,以赛促学、学赛相长,着力培养师生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3、加强宣传。紧密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力争在法治宣传教育领域出亮点、出经验、出成果。活动期间,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开通专门新闻通道,学校可自行上传新闻进行宣传。“学宪法讲宪法”微信公众号同步开设“地市风采”专栏,学校可将活动开展的图文内容提交平台,平台将择优进行展示。各单位可将新闻素材及时提交宣传部,由宣传部统一进行上传提交。

4、疫情防控。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活动举办和组织等规定履行审批报备程序,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广大师生可通过山西省教育厅网站、“学宪法讲宪法”微信公众号、《作文周刊》报社微信公众号、“山西教育杂志社”微信公众号了解活动详情。

以上活动相关事宜可联系党委宣传部。联系人:路飞飞,联系电话:3922029。

党委宣传部

2021年9月17日

附件

开展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

一、活动对象

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

三、活动内容

根据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行动计划确定了高等教育学段的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引导青少年学生认真参与宪法法制知识学习和相关实践活动,行动计划分为必做任务和选择任务两部分,具体活动内容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我学宪法,讲宪法微信公众号。

四、活动要求

1、明确责任人

“宪法卫士”活动牵头部门为宣传部,已指定专人担任校级管理员,完成学校注册认证等相关工作。学生工作部协助联系各学院,每个学院要安排一人为学院管理员,负责协助完成本学院导入学生信息,生成学生账号,组织学生完成在线学习,综合评价等相关任务,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学院管理员可加入“2021宪法卫士”微信交流群,就组织开展活动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交流,群内有专人负责解答。

各学院管理员需提供所在学院名称、个人用户名(本人注册使用手机号)、真实姓名、职务、手机号、学生人数等信息。学校将统一填表上报。

2、形式与目标

各学院可统筹安排,将《行动计划》与学生日常学习相结合,统

一注册,集中学习,确保学校总参与率不低于80%,推动形成全校、全省青少年宪法学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12月中旬,学校将上报本校参赛人数和实考人数。

各学院参与率分配表

学院名称

参与率

备注

机电工程学院

80%以上


机械工程学院

80%以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80%以上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80%以上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80%以上


仪器与电子学院

80%以上


大数据学院

80%以上


理学院

80%以上


经济与管理学院

95%以上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95%以上


体育学院

95%以上


艺术学院

95%以上


软件学院

80%以上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80%以上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80%以上


能源动力工程学院

80%以上


3、结果使用

省教育厅将对“宪法卫士”推进情况进行实施监测,定期对各校

的参与率进行排名,参与率过低的学校,省教育厅将下发书面督办函。活动结束后,省教育厅将根据各校的参与率及各项占比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和优秀管理员奖,并作为普法先进的参考依据。

五、其他

“学宪法 讲宪法”微信公众号平台将为广大师生提供活动资讯、操作指南、便捷登录、线上解答等内容。

活动期间,开通“2021宪法卫士”微信矩阵群。学校各级管理员可进高校群进行交流。关注“学宪法 讲宪法”微信公众号,回复“宪法卫士”即可进群,互动学习,分享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