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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西最美残疾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2-06-15】 来源:宣传部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机关各部门: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省残疾人事业得到全面发展。全省广大残疾人在逆境中追求进步、在残缺里创造幸福,在新时代广阔的舞台上,不断迸发生命的光彩。为了大力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乐观向上的精神,充分发挥“山西最美残疾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凝聚全方位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正能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即日起全校开展“山西最美残疾人”学习宣传活动。

—、活动名称

“山西最美残疾人”学习宣传活动。

二、活动安排

(一)积极组织推荐。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实际积极组织推荐。被推荐人须具有山西省户籍或有山西当地居住证、持有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上届被评为“山西最美残疾人”人选不再参加本届推荐。

被推荐人须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无违反公序良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被推荐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事迹真实感人。

1.勤奋上进,学有所长。.

2.爱岗敬业,业绩突出。

3.自主创业,事业有成。

4.孝亲敬老,乐于助人。

5.热心公益,甘于奉献。

6.身残志坚,自强不息。

(二)深入挖掘典型。要广泛发动,层层推选,深入挖掘身边优秀残疾人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感人事迹;选树典型要有广度、有深度;要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原则,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真正把具有时代特征、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残疾人典型挖掘出来、宣传出去,切实发挥好“山西最美残疾人”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严格遴选报送。按照工作流程,综合考量、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各二级党组织可推荐1名人选,并严把遴选推荐关口,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政审,确保政治合格、品德良好、事迹突出、群众认可、无违纪违法行为。

(四)组织评选公示。省残联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确定30名“山西最美残疾人”候选人,并对候选人的事迹进行宣传和社会投票评价。主办单位组织评选委员会,结合候选人社会投票评价和考察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10名“山西最美残疾人”人选、10名“山西最美残疾人”提名人选,进行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举办发布仪式。对20名入围人选采取人物对话、访谈等形式,进行事迹采访、影像资料录制。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举办发布仪式。

(六)广泛宣传道。对“山西最美残疾人”先进事迹深入挖掘, 精心提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渠道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用好用活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及时报道“山西最美残疾人”学习宣传活动的进展成效,大力营造致敬“最美”、 学习“最美”、争当“最美”的浓厚氛围,掀起“山西最美残疾人”学习宣传热潮。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残疾人事业承载着广大残疾人的福祉和向往,是一项崇高而伟大的人道主义事业,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认识开展“山西最美残疾人”学习宣传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精神、全方位推动全省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举措,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精心筹划、严密组织,推动学习宣传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二)把握工作原则,抓好统筹协调。要坚持标准从严、公正评选,认真做好推荐、宣传等各环节工作,真正把标杆人物推荐上来, 确保评选出的先进典型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把握节奏,把典型宣传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三)立足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方法。要注重总结实践经验,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内在规律,推进学习宣传活动理念、内容、手段等全方位创新,实现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紧密结合实际,体现时代精神,增强典型吸引力、感染力,切实把学习宣传活动做出鲜明特色、做出更多新意、做出质量水平,进一步营造扶残助残良好社会氛围。

请各二级党组织于6月27日前将“山西最美残疾人”人选汇总表、推荐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事迹材料( 3000字)及相关照片、政审材料等提交至党委宣传部,电子版发送至dwxcb@nuc.edu.cn。由校党委审核把关后,择优进行推荐上报。

联系人:路飞飞,联系电话:3922029。

党委宣传部

2022年6月17日

附件:1.“山西最美残疾人”评选活动推荐人选汇总表

      2. “山西最美残疾人”推荐表